梁凱晴參與六四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申終院上訴許可被拒


前年維園六四集會首次遭警方禁止,到場的24名民主派人士及後被控告,當中觀塘前區議員梁凱晴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囚4個月。她今年1月不服刑期申請上訴遭駁回,今年2月再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今(21日)頒下判辭拒絕,指相關法律原則已經妥善處理,申請方提出的不屬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故上訴並無合理爭辯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