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減贍養費少報逾300萬收入 物業代理被控作假證供等罪7月提訊


一名案發時已離婚的物業代理公司高層,涉嫌為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支付每月2500元贍養費以供養子,少報收入逾3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6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名,案件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繼續以2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能接觸控方證人和離開香港,案件押後7月14日至區域法院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