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認煽惑上街及慢駛候判 求情稱當日無人參與望輕判


38歲男售貨員涉於社交平台Telegram呼籲去年11月20日上街集結及駕車慢駛,被控各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罪,他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事前已取消示威活動,最終沒有人響應示威。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7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要還押。